关于《“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推进泾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的反馈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县发改委牵头草拟了《关于“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推进泾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截止反馈时间期限(1月29日)共收到8个单位9条反馈意见,其中采纳8条,1条不予采纳(因反馈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符)。
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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