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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805-00246 组配分类: 土地供应计划
发布机构: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泾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3-30 00:00
宣城市泾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时间:2017-03-30 00:00 来源:泾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目的、意义

为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和2017年两会的工作要求,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实现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利益;

坚持新增用地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用地政策,推动土地利用规范、节约、集约、高效,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完善泾县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供应保障能力,根据《国图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号要求,围绕2017年泾县人民政府的重点工作,结合2017年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土地出让收支计划等相关计划,编制宣城市泾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等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6)《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7)《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9)《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10)《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11)《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12)《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国土资发〔2006〕296号)

(1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增补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增补本)》(国土资发〔2009〕154号)

(14)《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

(15)《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

(16)《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

(17)《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18)《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2、有关规范与标准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3)《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

(4)《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

(5)《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9〕56号)

(6)《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3、地方规划、国民经济等资料

(1)统计年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4)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

(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6)军用空余土地转让计划;

(7)建设用地使用标准。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坚持节约优先,各项建设少占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

(二)坚持合理使用,重点保障县重大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和教育“全面改薄”用地;

(三)完善房地产用地调控机制。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对商品房用地实施分类调控;

(四)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土地管理新机制,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宣城市泾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80.3017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宣城市泾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8.47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3.01%;工矿仓储用地12.394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5.43%;住宅用地17.389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1.6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106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8.81%;交通运输用地16.937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1.09%。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宣城市泾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80.3017公顷。泾川镇土地供应总量为50.1977公顷,占全县的62.51%,琴溪镇土地供应总量为10.8383公顷,占全县的13.50%,蔡村镇土地供应总量为6.000公顷,占全县的7.47%,其他乡镇及经济开发区的土地供应量为13.2657公顷,占全县的15.52%。

所属乡镇


(四)供地方式的确定

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等文件的要求和各计划地块项目意向,确定各地块供地方式。

确定2017年度宣城市泾县以出让方式供应土地48.257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0.01%;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32.043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9.90%。

(五) 供应时序的确定

依据各地块农用地转用征收手续办理情况、征地实施情况、项目来源情况、项目立项批准情况及土地市场供求规律,对宣城市泾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进行安排。

(六)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确定

根据宣城市泾县县城总体规划、宣城市泾县工业园总体规划、各乡(镇)城镇总体规划及宣城市泾县廉租住房建设保障规划对住宅用地总量及布局进行安排。

2017年,宣城市泾县计划供应住宅用地17.3896公顷,其中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14.186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1.58%,商品房3.203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8.42%。

 

 

 
 

81.58%

各乡镇住房供地情况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落实泾县城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区空间发展意图,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规模和时序,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人口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产业向功能区集中,严格限制与中心城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土地供应。城镇建设用地要因地制宜采取组团式、串联式,避免占用优质耕地。

强化公共交通引导住宅用地供应,实现城市的空间均衡发展。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在土地供应和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引导作用。主要公共交通走廊站点附近集中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应;将居住、商业、产业、教育、卫生、文化用地等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混合安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优先和适度超前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引导、保障和支撑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2、大力支持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供应,构建合理、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优先确保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现代制造业土地供应;优先支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商务服务及教育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土地供应,支持基础服务业用地供应;保障文化创意产业土地供应。

3、适度加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供应,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严格按照国务院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耕地指标,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以及本市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外,严禁其它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制订和完善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产业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提高开发市(园市)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适度提高轨道交通站点周边政策性住房建筑密度、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继续完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供应机制,积极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制度,开展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试点工作。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应当充分贯彻市场配置的原则,通过运用土地租金和价格杠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用地最低价标准。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

逐步健全县、乡镇共同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一是市发展改革、规划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会同政府尽快做好实施土地供应中期计划涉及的产业政策、空间区域、实施时序和规划条件等基础工作。二是政府完善土地储备开发运作模式,加大储备力度,提高对市场调控能力。

(二)强化部门联动,确保计划实施

对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项目,用地单位应采取切实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各有关部门对项目办理土地供应涉及手续应予充分支持。县政府对列入县级指标安排使用计划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国土、发改、规划、住建、房管等部门要根据土地供应计划,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落实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积极协调项目推进中出现的征地、拆迁等问题,保障年度项目用地土地供应顺利完成。

(三)实施动态监测,为土地供应计划有效执行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对各类土地利用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及时总结、分析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提出计划调整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附录1

泾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用途

 

乡镇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小计

公共租赁房

经济适用房用地

棚户区改造用地

商品房用地

合计

80.3017

18.4740

12.3942

17.3896

 

 

14.1861

3.2035

15.1067

16.9372

泾川镇

50.1977

 

5.2924

15.1052

 

 

12.2352

2.87

13.0741

16.7260

琴溪镇

10.8383

8.6762

 

1.9509

 

 

 

 

 

0.2112

蔡村镇

6.0000

6.0000

 

 

 

 

1.9509

 

 

 

黄村镇

3.9592

 

3.9592

 

 

 

 

 

 

 

昌桥乡

2.7662

 

1.8830

 

 

 

 

 

0.8832

 

桃花潭镇

2.5641

2.1893

0.0415

 

 

 

 

 

0.3333

 

云岭镇

1.3663

0.6316

0.4012

0.3335

 

 

 

0.3335

 

 

榔桥镇

0.9893

0.6382

0.3511

 

 

 

 

 

 

 

茂林镇

0.8495

0.3322

 

 

 

 

 

 

0.5173

 

汀溪乡

0.4373

0.0065

0.1320

 

 

 

 

 

0.2988

 

丁家桥镇

0.3338

 

0.3338

 

 

 

 

 

 

 

 单位:公顷    

 

 

附录2

泾县2017年度住房供地计划汇总表

 

单位          内容

供地总量

保障性安居工程

商品房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比(%)

总量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总量

其他商品房

中小套型商品房

存量

增量

小计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小计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中小套型商品房

小计

划拨

出让

泾县

0

17.3896

14.1861

0

0

0

14.1861

0

0

14.1861

0

0

0

3.2035

3.2035

0

81.58%

 

附录3

泾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面积
(公顷)

规划用途

土地位置

供地方式

 

1

2016年第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0.0065

商服用地

汀溪乡红星村

出让

 

2

2014年第7批次

0.0415

工矿仓储用地

桃花潭镇南冲村

出让

 

3

2016年第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0.0415

商服用地

桃花潭镇南冲村

出让

 

4

2014年第6批次

0.0668

交通运输用地

泾川镇百园社区

划拨

 

5

2011年第18批次

0.0687

商服用地

茂林镇01宗地

出让

 

6

2015年第8批次

0.1320

工矿仓储用地

汀溪乡红星村

出让

 

7

2015年第8批次

0.133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汀溪乡漕溪村

划拨

 

8

2015年第9批次

0.1335

住宅用地

云岭镇秋阳村

出让

 

9

2016年第11批次村庄建设用地

0.1472

商服用地

桃花潭镇桃花潭村

出让

 

10

2016年第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0.165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汀溪乡漕溪村

划拨

 

11

2015年第6批次(增减挂)

0.1666

工矿仓储用地

丁家桥镇李园村

出让

 

12

2015年第6批次(增减挂)

0.1672

工矿仓储用地

丁家桥镇李园村

出让

 

13

2015年第7批次

0.1760

工矿仓储用地

云岭镇章渡村

出让

 

14

泾县2015年第8批次

0.179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昌桥乡田坊村

划拨

 

15

2016年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0.2000

住宅用地

云岭镇秋阳村

出让

 

16

2016年第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0.2112

交通运输用地

琴溪镇琴溪村泾川镇幕桥社区

划拨

 

17

2015年第6批次(增减挂)

0.2252

工矿仓储用地

云岭镇章渡村

出让

 

18

2015年第7批次

0.248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泾川镇山口社区

划拨

 

19

2016年第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0.2635

商服用地

茂林镇溪口村

出让

 

20

2016年第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0.2941

商服用地

云岭镇云岭村

出让

 

21

2016年第5批次村庄建设用地

0.333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桃花潭镇查济村

划拨

 

22

2016年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0.3365

商服用地

桃花潭镇水口村

出让

 

23

2016年第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0.3375

商服用地

云岭镇章渡村

出让

 

24

2015年第7批次

0.3511

工矿仓储用地

榔桥镇溪头村

出让

 

25

2016年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0.4167

商服用地

桃花潭镇宝峰村

出让

 

26

2016年第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0.4350

工矿仓储用地

泾川镇巧峰村

出让

 

27

2016年第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0.441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泾川镇百园社区

划拨

 

28

2015年第12批次

0.4631

交通运输用地

泾川镇岩潭村

划拨

 

29

2011年增减挂第1批次

0.517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茂林镇街道社区居委会

划拨

 

30

2016年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0.6063

商服用地

桃花潭镇桃花潭村

出让

 

31

2016年第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0.624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泾川镇百园社区

划拨

 

32

安徽泾县“一品天下”茶产业化项目

0.6382

商服用地

榔桥镇黄田村

出让

 

33

2016年第11批次村庄建设用地

0.6411

商服用地

桃花潭镇桃花潭村

出让

 

34

泾县2015年第11批次

0.704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昌桥乡昌桥村

划拨

 

35

2015年第11批次

0.7298

交通运输用地

泾川镇岩潭村

划拨

 

36

2016年第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0.8067

交通运输用地

泾川镇

划拨

 

37

2014年第1批次纳入增减挂

0.833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泾川镇百园社区

划拨

 

38

2015年第11批次

0.8361

交通运输用地

泾川镇山口社区

划拨

 

39

2014年第1批次

0.8522

住宅用地

泾川镇山口社区

出让

 

40

2016年第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0.956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泾川镇

划拨

 

41

2016年第1批次村庄建设用地

1.0319

商服用地

琴溪镇乐琴村

出让

 

42

2015年第7批次

1.041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泾川镇人民政府泾川镇百园社区

划拨

 

43

2013年第8批次

1.1502

交通运输用地

泾川镇山口社区

划拨

 

44

2013年第8批次

1.1977

交通运输用地

泾川镇百园社区

划拨

 

45

2016年第1批次村庄建设用地

1.4295

商服用地

琴溪镇琴溪村、乐琴村

出让

 

46

2012第10批次

1.8830

工矿仓储用地

昌桥乡新桥村

出让

 

47

2016年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1.9509

住宅用地

琴溪镇琴溪村

出让

 

48

2016年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2.174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泾川镇山口社区

划拨

 

49

2014年第1批次

2.6186

住宅用地

泾川镇山口社区、幕桥社区

出让

 

50

泾县通站路(泾县桃花潭西路高铁延伸段)

2.6732

交通运输用地

泾川镇岩潭村

划拨

 

51

2013年第8批次

2.751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泾川镇山口社区

划拨

 

52

2013年第1批次

2.8700

住宅用地

泾川镇山口社区

出让

 

53

2014年第1批次纳入增减挂

3.1630

交通运输用地

泾川镇百园社区

划拨

 

54

2015年第6批次

4.0000

住宅用地

泾川镇百园社区

出让

 

55

泾县高铁站站前广场工程项目

4.002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泾川镇岩潭村

划拨

 

56

2015年第7批次

4.7644

住宅用地

泾川镇人民政府泾川镇百园社区

出让

 

57

2016年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4.8574

工矿仓储用地

泾川镇、泾川镇幕桥社区

出让

 

58

2016年第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5.6394

交通运输用地

泾川镇幕桥社区

划拨

 

59

2016年第1批次村庄建设用地

6.2148

商服用地

琴溪镇乐琴村

出让

 

60

泾 县 2016 年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1.9577

工矿仓储用地

黄村镇九义村

出让

 

61

2011年第18批次

2.0015

工矿仓储用地

黄村镇05宗地

出让

 

62

2016年第1批次村庄建设用地

6.0000

商服用地

蔡村镇蔡村村

出让

 

63

合计

80.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