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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712-00827 组配分类: 土地供应计划
发布机构: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2017年泾县城区商住用地出让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3-20 00:00
2017年泾县城区商住用地出让计划
发布时间:2017-03-20 00:00 来源:泾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全县城市建设工作总体部署,为促进泾县土地市场平衡健康发展,提高土地市场化运作水平,特拟定《2017年泾县城区商住用地出让计划(草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原则,为强化政府对经营性用地计划管理,稳控全县房地产市场。从近年来全县商住, 土地供应情况来看,2015-2016年以来,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共推城区商住用地土地 3109.08亩,成效价格30340万元,从近年来泾县房地产市场情况来看,截止2016年泾县房地产市场进行的先期统计调研,截止2016年年底城区范围内库存现房303套(住宅现房为131套,商业172套),2017年泾县房地产市场预计新开盘预售的地块为3宗(即桂花苑楼盘一期,锦绣弋江地块,安天康城三期)。预计2017年可售期房为1313套(其中住宅1155套,商业158套)。综上分析,我县房地产市场发展平衡,房价保持在合理区间,房地产市场空间较大。

(二)坚持问题控制原则,盘活存量,控制总量,供需平衡。依据泾县2016-2018年旧城区棚改规划,2016年城南片区域棚改已完成约1047户,2017年预计对高峰巷、建华纸厂区域棚改需征迁2000余户。考虑受棚户区改造的影响,结合泾县房地产市场房源及居民购买力等因素,2017年城区内可以适当推出部分商住用地,以缓解住房及安置压力。

二、总体目标

综上所述,根据2017年县政府下达的土地出让金收缴任务,2017年拟在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出让商住地块4宗、总面积约200亩。

三、出让地块情况

(一)安徽皖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南华工业园(详见附图1

该地块位于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以北、财富大道东侧,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9616.6平方米(约119亩)、地上建筑物面积为30547.67平方米为工业厂房。已于2016323日,由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根据泾政〔201671号文件精神,与安徽皖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收储协议》。现尚有部分厂房及地上建筑物未拆除,其它为净地,符合出让条件。

(二)稼祥北路两侧拟出让地块(详见附图2

    该地块位于泾县幕桥社区稼祥北路两侧,面积为20.7亩。该地块原为废品收购点,一直以来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极大的影响了县城形象。自文明县创建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对该区域进行了清理整治。现状符合土地出让条件。

(三)乐业路以西区域特教小学东侧地块(详见附图3

该地块位于乐业路西侧、特教小学北侧、月清路东侧,面积为60亩,主要涉及泾川镇山口社区高屋,泉水2个村民组集体土地,已收储。该地块优势在于临近新政务新区,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不利因素为部分规划道路未建设,且农户在此地块上耕种了大量青苗及部分土地为调绘的国有建设用地。

(四)幕桥商贸城地块(详见附图4

该地块位于幕桥路南侧、泾川大道西侧,面积9532.9㎡(14.30亩)。该地块原拟建幕桥商贸城,于2013730日由杨志荣竞得,出让价款为3520万元。因受让人未按时支付土地价款。泾县国土资源于201410月向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1023日下达《民事判决书》裁定:解除2013730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由泾县国土资源局收回该地块。现状符合出让条件。

(五)桃花潭西路北侧、县医院新址东侧、泾黄公路南侧区域地块(详见附图5

该地块占地面积约170亩(详见附图3),主要涉及泾川镇百园社区和平园、张家祠2个村民组集体土地,该地块优势在于临近县医院新区,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离高铁站前广场约2000米。不利因素是尚有杨二桃及张小宝两户土地未征收。

  (六)桃花潭西路南侧、明德小学西侧、体育路东侧区域地块(详见附图6

该地块地面积约109亩,主要涉及泾川镇百园社区张家祠、南门头、赏溪3个村民组集体土地,现已征收72亩。由于受到新征地标准影响仍有约37亩土地未征收

 四、出让工作安排

    (一)根据县政府统筹安排,依据市场需求及房地产环境适时推出上述地块。

    (二)上述出让土地前期开发(青苗补偿、土地平整及杆线迁移)相关费用由县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