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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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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民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开质量和效果得到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9条,其中行政权力运行42条、财政资金12条、应急管理6条、决策部署落实公开8条、规划计划15条、新闻发布1条、政策解读18条、回应关切12条、监督保障16条、重点领域公开358条,其他信息公开2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0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对民政部门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网站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点领域民生信息等栏目;进一步加强专题专栏建设,在“社会公益事业”的栏目下开设了“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福利、养老福利、儿童福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8个专题专栏。

(五)监督保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人和各科室信息员,把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作为民政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0

 25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增1

 0

行政强制

 0

增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政务公开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还不够深入等。

改进措施:一是丰富公开载体,创新公开形式。认真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做好牵头和协调,明确责任分工,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政策决策,重大信息及时公开;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开水平。认真组织业务培训,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