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铭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因经营需要,申请担保贷款。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调查,经县担保公司评审会审议,同意为下列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现公示如下:
1、安徽铭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善意,企业主营塑料制品及化妆品容器的生产销售等,担保金额390万元。
2、泾县泾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军,企业主营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等,担保金额500万元。
3、泾县新猷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腾彬,企业主营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担保金额2000万元。
4、泾县联华购超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晓辉,企业主营日用百货销售,担保金额700万元。
5、泾县名都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惠芳,企业主营商业运营管理,担保金额500万元。
公示期自即日始5日,即01月10日—01月14日。凡对上述担保贷款企业有不同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反映,也可直接向县纪委监委反映。
联系电话: 5120201(县担保公司)
监督电话:5102722 (县纪委监委)
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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