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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发布时间:2024-10-08 10:06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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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10月8日至11月8日对泾县中学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泾县中学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特点和规律,围绕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能责任,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等。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来访接待点,设置巡察意见箱、电子邮箱和“码上巡察”二维码,开通专门举报电话,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举报电话:18298287651

(二)信访接待室:泾县中学综合楼(南)501室

(三)意见信箱:泾县中学北大门(西)

(四)电子邮箱:jxxwxcz003@126.com

(五)“码上巡察”二维码:

受理来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2024年11月1日截止。

根据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巡察信访反映平台)


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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