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省市幸福河湖示范点创建工作情况开展视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詹善清,副主任王德斌、李宏武、宋军、卫彤,县政府副县长束剑,县人大常委会驻会委员,各工委室负责人,县政府办、水利局、泾川镇、蔡村镇、汀溪乡负责人参加活动。
视察组一行先后深入幕溪河城区段、汀溪乡漕溪河郭冲段、汀溪河大南坑段、汀溪河大康段河道治理工程等地。听取相关情况介绍,了解工程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
视察组认为,近年来,我县积极开展省、市级幸福河湖创建工作。全县共创建省级幸福河湖3个,市级幸福河湖8个,制定印发了《泾县县级河长工作制度》、《泾县河流水库巡查工作制度》等多项配套工作制度。组织河湖“清四乱”、非法电捕鱼、清江清河清湖等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推进河长巡河、日常巡查、专项整治行动等措施,形成了全民参与、“智慧治水”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视察组强调,要统筹做好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河湖治理等工作,在改造和利用河湖的同时,保护好河湖物理、水文、环境、生态完整性,维持河流湖泊生态系统健康;要通过部门、流域和区域的联防联控、共保共治、进一步加大对河湖的监管力度,着力减少入河湖污染负荷量,防治面源污染,提升河湖水体水质,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要加强水文化挖掘、保护和传承,加强水知识、水文化科普和宣传教育,不断创造现代水文化,提升水文化影响力,营造公众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着力建设有深厚文化积淀的河湖,让河湖成为重要的发展载体和精神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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