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文羽运动用品有限公司等单位因经营需要,申请担保贷款。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调查,经县担保公司评审会审议,同意为下列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现公示如下:
1.泾县文羽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林森,企业主营业务为羽毛球球头生产及销售,担保金额80万元。
2.宣城创玺铸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光灿,企业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铸造,担保金额500万元。
3.安徽泾县宣纸小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小宁,企业主营业务为宣纸小镇的设计、开发、运营,担保金额1000万元。
4.宣城东森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达,企业主营业务为木制品加工销售,担保金额15万元。
5.泾县琴溪镇马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计银海,企业主营业务为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担保金额360万元。
公示期自即日始5日,即6月24日—6月28日。凡对上述担保贷款企业有不同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反映,也可直接向县纪委监委反映。
联系电话:5120201(县担保公司)
监督电话:5102722 (县纪委监委)
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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