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月亮湾风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因经营需要,申请担保贷款。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调查,经县担保公司评审会审议,同意为下列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现公示如下:
1、泾县月亮湾风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述芳,企业主营月亮湾景区开发与管理等,担保金额980万元。
2、泾县思达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耿如君,企业主营稻谷生产、销售等,担保金额120万元。
3、宣城华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永春,企业主营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等,担保金额300万元。
4、安徽鹰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宝法,企业主营通用机械及零部件生产、销售等,担保金额1000万元。
5、安徽省泾县美美笔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剑南,企业主营笔刷及其他木制品加工、销售等,担保金额100万元。
6、泾县牛岭水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忠,企业主营建设工程施工、河道采砂等,担保金额1000万元。
公示期自即日始5日,即12月17日— 12月21日。凡对上述担保贷款企业有不同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反映,也可直接向县纪委监委反映。
联系电话: 5120201(县担保公司)
监督电话:5102722 (县纪委监委)
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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