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泾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因经营需要,申请担保贷款。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调查,经县担保公司评审会审议,同意为下列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现公示如下:
1、安徽泾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志云,企业主营旅游资源和景区开发、策划等,担保金额760万元。
2、泾县金源粉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永加,企业主营超细重质碳酸钙生产、销售,担保金额270万元。
3、泾县景兴纸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霞,企业主营瓦楞纸、版纸等纸制品生产、销售,担保金额300万元。
4、安徽泾县旭帆鞋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飚,企业主营鞋类及皮革制品的生产、销售,担保金额150万元。
5、泾县友兴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连香,企业主营机械配件、泵阀铸件的生产、销售,担保金额30万元。
6、安徽民生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民,企业主营成套设备生产、加工、销售,担保金额180万元。
7、安徽泾县向成粉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向,企业主营重质碳酸钙生产、销售,担保金额50万元。
8、泾县金强塑胶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国强,企业主营碳酸钙改性母料生产、销售,担保金额700万元。
9、安徽宏辉汽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纯,企业主营汽车销售等,担保金额150万元。
公示期自即日始5日,即11月19日— 11月23日。凡对上述担保贷款企业有不同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反映,也可直接向县纪委监委反映。
联系电话: 5120201(县担保公司)
监督电话:5102722 (县纪委监委)
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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