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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县交管大队在城区重点路段全面开展非机动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县交管大队分别在城区谢园路、桃花潭路、财富南路等重点路段,设置多处查稽点,重点查处电动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者,交管人员责令其滞留在安全地带,待取来头盔正确佩戴后,方可离开。此次行动,共出动警力48人次,查处机动车、非机动车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22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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