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版
  •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信息

县水利局:发挥法治副书记职能 积极开展水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1-04-05 16:25 来源:泾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
【字体大小:
分享至:

  3月22日至4月22日是第三十一届“安徽省水法宣传月”,县水利局充分发挥法治副书记职能,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将水行政法送到了最基层。

  近日,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云岭镇水南村法治副书记宛新保和水利局工作人员一起来到水南村,在这里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宛新保作为该村的法治副书记,为这里的干部群众开展普法工作是其工作职责之一。

  在今年的水法宣传系列活动中,除了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之外,进企业更是一项重点任务,在丁家桥镇,县水利局工作人员来到了沿江的水厂、纸厂等企业,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城市青弋江灌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条例,要求各企业在做好节水的同时,将重点放在水资源保护上,共同保护好青弋江的水生态环境。

  据悉,今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徽省水法宣传月期间,县水利局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紧扣宣传主题,充分利用电子大屏、横幅、宣传画等广泛开展宣传,多措并举,坚持把水法宣传活动与推进依法行政、普法等工作紧密结合,有力强化了宣传实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