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版
  •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公示

泾县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康复器材和辅助器具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6 16:18 来源:泾县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
【字体大小:
分享至:

一、项目编号:JX2020136

二、项目名称:泾县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康复器材和辅助器具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汇茂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西湖国际广场C座404

成交金额:2776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询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喆、雷王荣、卜烈军(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询价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残疾人联合会、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荷花塘路1号、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财富大道财富家园1幢12号,联系电话:18056330086、1805633537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泾县荷花塘路1号

联系人:卜先生

电话:18056330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财富大道财富家园1幢12号

联系人:王兵

联系方式:18756346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卜先生、王兵

电话:18056330086、18756346222

泾县残疾人联合会

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