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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20-01-25 14:17 来源:泾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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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我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全县一切群体性集会活动。

  二、全县所有游乐场所、娱乐场所、室内运动场所(包括电影院、KTV、网吧、酒吧、健身场所、培训中心、棋牌室等)暂停营业。

  三、县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暂时关闭,全县宗教场所暂停群众性宗教活动。

  四、全县酒店、宾馆无条件接受宴席、房间的退订退费。

  五、取消全县农(集)贸市场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要求对集贸市场进行消毒1次/日,大中型超市进行消毒1次/日。

  六、动员群众戴口罩出行,动员自疫区返乡人员居家度假,尽量减少外出。

  即日起开通24小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健康咨询电话。如您有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健康知识需求,可拨打安徽省疾控中心健康咨询电话号码:0551-64383018;

  如您有发现武汉返泾、来泾人员出现异常情况,可拨打泾县疾控中心电话号码:18156340021。



泾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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