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艺宣阁宣纸工艺品有限公司等单位因经营需要,申请担保贷款。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调查,根据县担保公司评审会审批意见,同意为下列企业提供担保贷款。现公示如下:
1、泾县艺宣阁宣纸工艺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佘贤兵,企业主要产品为宣纸工艺品,担保金额2000万元。
公示期自即日始5日,即1月2日— 1月6日。凡对上述担保贷款企业有不同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反映,也可直接向县纪委监委反映。
联系电话: 5120233(县担保公司)
5102722 (县纪委监委)
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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