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9MB15605798/202411-00030 | 组配分类: | 项目库建设 |
发布机构: | 泾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关于泾县2025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批复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11-15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过渡期内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原则上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国开办发(2019)7号)、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皖乡振发(2023)50号)文件精神,我县结合工作实际,县级项目入库遵循“申报、审核、论证、审定”程序,建立和完善2025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批复。
附:泾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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