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2XU/202410-00086 组配分类: 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 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泾县卫健委2024年行政处罚情况(七)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21

泾县卫健委2024年行政处罚情况(七)

发布时间:2024-10-21 10:32 来源: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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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案    由 被处罚人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书文号 住  址 工作单位或职业 处罚时间 办案单位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1 行政处罚 泾县和春住幼儿园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泾县和春住幼儿园有限公司
    (负责人:戴茂文)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宣泾卫公罚【2024】11号 安徽省泾县泾川镇苏红西路 泾县和春住幼儿园有限公司 2024/10/16 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警告;罚款 警告;罚款叁仟元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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