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62C/202412-00052 组配分类: 对违法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的行为进行处罚
发布机构: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对违法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的行为进行处罚情况说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01

对违法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的行为进行处罚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4-12-01 09:30 来源: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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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暂无对违法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的行为进行处罚,故无相关结果信息,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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