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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的行为进行处罚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62C/202412-00052
组配分类:
对违法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的行为进行处罚
发布机构:
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对违法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的行为进行处罚情况说明
文号:
无
发布日期:
2024-12-01
对违法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的行为进行处罚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4-12-01 09:30
来源:泾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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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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