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9003257952H/202403-00014 | 组配分类: | 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 |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工作部署及推进】2024年1—2月份全市政务公开测评问题整改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03-0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月29日,市政务公开办以《2024年1—2月份全市政务公开测评情况通报》的形式,反馈测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发布情况、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情况。
一、市级测评情况
(一)主动公开目录设置:抽测云岭镇,主动公开目录设置不规范。
(二)乡镇政务公开:抽测云岭镇,信息发布质量不高,被市政务公开办点名通报,具体问题明细、问题截图,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抽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报数据存在逻辑错误问题;全覆盖检查11个乡镇,具体问题明细、问题截图,详见附件3、附件4。
二、有关要求
(一)请云岭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对照测评问题清单,于3月4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清单条目式,附整改链接)报县政务公开办。
(二)请各乡镇认真对照年报测评问题明细,于3月1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完成整改,并将年报整改链接报县政务公开办。市政务公开办将于下周一开始,开展乡镇年报复测。
各乡镇严格按照《乡镇(街道)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0年版)》(详见附件5),调整镇本级主动公开目录,栏目顺序、栏目名称与2020年版目录保持一致。
(三)请各县直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模板》要求,比照乡镇年报测评问题明细,再次自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年报标题规范表述为“泾县XX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泾县XX单位为单位的全称。
2.引用文件齐全,规范表述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
3.“一、总体情况”中依申请公开部分,要讲清受理数据,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依申请公开培训、参会、工作推进等情况。
4.“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的是政务公开的相关事项,其他非政务公开类的事项不用报告。
5.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的规范表述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请不要改动这个表述。
6.字体字号标准(标题:宋体、二号、加粗、居中;正文:仿宋_GB2312、三号;正文一级小标题:黑体,三号;正文二级小标题:楷体_GB2312,三号;正文三级小标题:仿宋_GB2312,三号,加粗;行间距:30磅),网页版和下载版都要按照该标准调整。
附件:1.泾县信息发布测评问题清单
2.泾县信息发布测评问题截图
3.2023年泾县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排查
4.各乡镇2023年年报排查问题截图
5.《乡镇(街道)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0年版)》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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