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90032581114/202312-00020 | 组配分类: | 政府预算 |
发布机构: | 泾县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名称: | 关于泾县2023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
关于泾县2023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2023年12月22日在泾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泾县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泾县2023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法律依据和政策规定
(一)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1.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2.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3.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4.需要举借债务数额的。”
(二)政策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4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5号)文件规定:增加举借一般、专项债务和相应安排的支出,编制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由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二、新增资金分配和安排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皖财债〔2023〕847号),省政府正式下达我县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4981万元(第一批次10555万元,第二批次6442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881万元(第一批次1355万元,第二批次526万元),专项债务73100万元(第一批次9200万元,第二批次63900万元)。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支持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一般债务限额的通知》(皖财债〔2023〕1140号),下达支持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一般债务限额2000万元。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工作的通知》(皖财债〔2023〕1272号),调整后全县债务限额为58600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3971万元,专项债务482032万元。经测算,2023年债务率处于黄色风险等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新增资金安排情况如下:
(一)一般债券2526万元。安排用于泾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300万元、泾县红星广场维修改造项目226万元、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2000万元(琴溪镇马头村、蔡村镇月亮湾村)
(二)专项债券63900万元。安排用于泾县城区幼儿园一期建设项目900万元、泾县医院医防结合能力建设项目900万元、泾县中医院医疗服务提升及病房楼、医技楼建设项目1200万元、泾县2020-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完善项目500万元、泾县2023-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00万元,泾县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项目(一期)4800万元、泾县青弋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6000万元、桃花潭旅游度假区创建项目3700万元、泾县电机泵阀产业智能制造基地(一期)项目8400万元、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泾县电机泵阀产业智能制造基地(二期)项目7800万元、长三角一体化—泾县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10800万元 、长三角一体化产业转移泾县合作区项目6400万元、长三角一体化云岭钙基新材料绿色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4800万元、安徽省牛岭水库工程项目6500万元。
(三)转移支付资金17425万元。按项目资金规定用途使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831万元,政府性基金4594万元。
(四)调入资金8055万元。
三、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357万元,具体为:地方政府债务收入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52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12831万元。
2.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5021万元,具体为:公共安全支出534万元、教育支出2442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166万元、农林水支出1355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85万元。
3.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9664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47万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7万元。
经上述预算调整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258225万元调整为353865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258225万元调整为353865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增加政府性基金总收入76649万元,具体为:污水处理费收入1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4594万元;调入资金805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3900万元。
2.减少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253万元,主要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减少1253万元。
3.增加政府性基金总支出79973万元,具体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096万元、其他支出64637万元。
4.减少政府性基金总支出4577万元,具体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78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796万元。
经上述预算调整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71420万元调整为164051万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71420万元调整为164051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2)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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