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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1912-00076 组配分类: 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泾县201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2-30 11:36
泾县201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9-12-30 11:36 来源:泾县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发布会主题:泾县201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二、发布单位:泾县市场监管局

三、发布会时间:2019年12月30日

四、发布会地点:泾县市场监管局五楼会议室

五、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介绍泾县201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情况

六、发布会出席人员:泾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阳平

七、参加发布会媒体:泾县融媒体中心、泾县政府网、泾县新闻网、绿色泾县、泾县手机新闻

八、新闻发布会议程:泾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阳平介绍放心消费创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工作情况以及2020年消费维权工作安排。

一、2019年全县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1.放心消费创建惠民生。制发了《泾县2019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泾县放心消费进乡村暨消费维权知识宣传乡村行活动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咨询活动,严把“示范单位”质量关,共评选认定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0家,成功创建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户,申报成功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户。

2.畅通维权渠道听民声。着力加强投诉信息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12315、12331投诉举报平台和消保委公益组织作用,认真受理消费者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2019年以来,12315投诉举报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97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7万元,增加赔偿2.38万元;12331投诉举报平台共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01起,兑现奖励2件,共计1200元;消保委组织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80余件,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600余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

(二)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1.开展食品安全治理与联合整治。组织开展了以茶叶、大米、白酒、糕点、包装饮用水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中小学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高风险重点区域;以乳制品、豆制品、肉制品、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当地民俗特色食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一非两超”食品、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工作,共监督抽检食品375批次,食用农产品300组,其中检测结果不合格9组,均依法进行了核查处置。今年9月份以来,开展了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校园食品安全、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及食用农产品等重点领域和产品的食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2019年以来,共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61件,结案56件,案值7.78万元,罚款32.86万元,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

2.开展药械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对特殊药品、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有效控制质量风险。先后开展了药品流通环节“春风行动”、违法违规使用医疗器械、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中药饮片、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等10余项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426人次,检查药械单位109家次,抽检药品138批、医疗器械2批,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一般程序案件2件。

(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1.“双打”工作成绩显著。以城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地方为重点区域,以超市、农贸市场、校园周边、专卖店等地点为重点场所,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及社会反映突出的食品、农资、日用消费品、建材装修材料、汽车配件、节令商品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严厉打击“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虚假宣传等欺骗性销售行为。同时,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有效严防问题商品流入市场。2019年以来,共整治重点领域3个,分别是食品、成品油、建筑材料,捣毁制售假蜂蜜窝点1个,发布流通领域水泥质量抽查检验情况的通告1个,侵权及假冒案件立案60余件,结案59件,罚款48.45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件。

2.“两节”打假成效明显。制发了《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侵权假冒等各类混淆行为发生的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领域情况信息清单,以食品、药品、烟花爆竹、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等关系民生和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商品和领域为重点,全面清查,强化质量抽检,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局共检查经营主体1327户次、生产加工单位142(个次)、批发市场13(个次),抽检商品48批次,查获假冒脑白金10盒,立案4件,查扣各类假冒侵权白酒1387瓶,立案13件。

3.网络市场监管逐步深化。深入开展了“网剑”专项行动,集中治理虚假宣传、违规促销等问题,严厉打击网络刷单炒信、制假售假、侵权仿冒等违法行为,2019年以来,共检查网站、网店198户次,下达《网络主体监管行政指导书》19份,责令整改网站2个、清理及修改网站宣传信息12条,行政约谈餐饮网络服务平台2个,查办网络违法经营案件7件。

二、2020年消费维权工作安排

(一)做好“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认真开展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集中力量认真谋划,积极筹备,扎实开展,做到准备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二)做好消费维权,保护消费者权益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不断拓宽受理消费者投诉渠道;积极与学校、社区合作,开展消费维权活动,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加强与人民群众生活、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的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创新监管方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整合市场监管新资源,构建行政执法新合力,不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加大药品和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力度,推进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

(四)强化市场执法,打击违法行为

持续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继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力度;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打击网络违法行为,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消费维权工作,事关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百姓福祉。消费维权永远在路上,永远处于进行时,永远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同行。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推动我县消费维权事业的发展,努力为全县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