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城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的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回迁安置房、自建住房、生产经营性房产等(含已网签备案的房产)计入房屋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OA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