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目前对老年人助餐服务的补贴标准为:60-69周岁每人每餐补助2元;70-79周岁每人每餐补助3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餐补助4元。60周岁以上的低保、分散特困供养、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老人,不区分年龄统一每人每餐补助4元。补贴标准根据政策适时调整。就餐补贴仅用于就餐直接抵扣或打折优惠,不重复不积累,不发给补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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