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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就业补贴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1-11-25 11:11 来源:人社局 浏览:14590 次

目前我县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有以下相关政策:1、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2、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3、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根据专业和见习基地需求,安排到我县机关单位和企业参加就业见习;4、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专业条件相符的事业单位和“三支一扶”考试;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到我县企业参加工作,年工资待遇达到8万以上的可以享受人才引进补贴.6、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我县事业单位急需的专业,也可以直接通过人才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7、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8、高校毕业生可以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9、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贴息。对个人申请10万元以下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