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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我县省道206琴溪段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12-03 09:35 来源:泾县发布 浏览:7366 次

为进一步遏制省道206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行为,保障公路安全、完好、畅通。拟于2020年12月15日  00时开始,正式启用琴溪段二个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对货运车辆采用不停车采集违法超限相关信息,并实施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现场执法系统设置路段:省道206线88K+800M、省道206线86K+850M

二、非现场执法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非现场执法处罚地址:泾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特此通告

泾县治砂治超办   泾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