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版
  •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 答问知识库

泾县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0-06-28 11:56 来源:泾县发布 浏览:8393 次

一、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如何申请?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具有本县城镇居民户籍(村民组户籍除外),家庭成员在城镇实际居住和生活;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3.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6023元(含)。1人户的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9035元(含);

4.申请人与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5.申请家庭成员未享受公租房(含廉租房)实物配租;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私用汽车(已注销、办理过户和残疾人专用车除外);

7.离异的申请家庭,离异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当年即可申请;离异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高于17平方米的,离异后须满1整年后方可申请(以离婚证日期或生效的法律文书为准)

申请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社区(街道)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3.申请人诚信承诺书;

4.住房证明、收入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6.租住私房租赁协议、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发票。

二、补贴标准

租赁补贴发放以户为单位,按照家庭人口、家庭经济收入、住房现状等情况进行确定。

保障标准:租赁补贴按家庭人均住房保障面积17平方米计算,对不足17平方米的差额部分进行补贴,每户享受租赁补贴的住房面积最高不超过60平方米。

补贴标准:租赁补贴标准为城区居民每月每平方米8元;乡镇居民每月每平方米6元。

三、时间安排

租赁补贴申请时间为7-8月,审核、公示时间为9-11月,发放时间为12月。

四、联系咨询电话

水西社区:0563-5028934  

红星社区:0563-5600193

城北社区:0536-5033060  

山口社区:0563-5120051

城西社区:0563-2102261  

百园社区:0563-5123909

幕桥社区:0563-2651195  

城东社区:0563-5100543

城南社区:0563-5035420  

晏公社区:0563-551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