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如何申请?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具有本县城镇居民户籍(村民组户籍除外),家庭成员在城镇实际居住和生活;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3.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6023元(含)。1人户的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9035元(含);
4.申请人与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5.申请家庭成员未享受公租房(含廉租房)实物配租;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私用汽车(已注销、办理过户和残疾人专用车除外);
7.离异的申请家庭,离异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当年即可申请;离异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高于17平方米的,离异后须满1整年后方可申请(以离婚证日期或生效的法律文书为准)
申请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社区(街道)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3.申请人诚信承诺书;
4.住房证明、收入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6.租住私房租赁协议、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发票。
二、补贴标准
租赁补贴发放以户为单位,按照家庭人口、家庭经济收入、住房现状等情况进行确定。
保障标准:租赁补贴按家庭人均住房保障面积17平方米计算,对不足17平方米的差额部分进行补贴,每户享受租赁补贴的住房面积最高不超过60平方米。
补贴标准:租赁补贴标准为城区居民每月每平方米8元;乡镇居民每月每平方米6元。
三、时间安排
租赁补贴申请时间为7-8月,审核、公示时间为9-11月,发放时间为12月。
四、联系咨询电话
水西社区:0563-5028934
红星社区:0563-5600193
城北社区:0536-5033060
山口社区:0563-5120051
城西社区:0563-2102261
百园社区:0563-5123909
幕桥社区:0563-2651195
城东社区:0563-5100543
城南社区:0563-5035420
晏公社区:0563-551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