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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王***

幼儿医保

发布时间:2020-11-23 14:33责任单位:医保局浏览量:2196信件来源:县长信箱
本人小孩在读幼儿园中班,户口在山口社区,今年在网上也交了城镇居民医保(我和他妈妈都是职工医疗保险),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平时医院门诊费用能否报销?如果能报销,但没有医保卡和其他的医保材料,怎么报销?请给予回复,谢谢!
回复单位 医保局 2020-11-24 17:18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只要是参保居民均可享受医保政策。普通门诊报销额度=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不设起付线,普通门诊单次报销限额(含一般诊疗费):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20元/次/日,一级定点医疗机构30元/次/日;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单次报销限额20元/次/日。年度封顶额150元/人/年,以家庭户为单位统筹使用。就诊费用报销需输入患者身份证号码,若您的孩子身份证号码未在泾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登记,请持户口本前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信息股(卫健委大楼103室)登记、录入。已录入医保信息系统的,可携带户口簿到就诊医院进行手工录入办理报销。 如有其他问题可电话咨询0563-2383106。

泾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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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