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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徽省委员会规定,户籍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为泾川镇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团员可转入泾县泾川镇“流动团员团支部”;若落实工作单位后,需转入所在单位团支部,若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如有疑问,请联系:0563-5101359
泾县泾川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9日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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