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拦路无法正常生产
发布时间:2020-05-27 07:29:57责任单位:桃花潭镇浏览量:800
宣城泾县桃花潭镇厚岸杨冲村民组,村民查富民因托运木材经过邻居查小龙家门前附近道路(4米长左右,宽2米多),查小龙以路是自己拓宽的为由,设置路障拦路,向查富根村民索要1万元。查富根村民本着邻里友好,顺利运输木材的前提下愿意支付2000元彻底解决问题,但对方坚持一万。桃花潭镇司法所以及村委会多次调解后认为查富根村民需要
支付查小龙支付6到7千。运输木材要通行的道路之前查富根也花钱修整并且这条路查富根村民只在运输木材时会经过,平时不用,而对方天天经过查富根修整的道路。故于情于理,查富根都不该付钱,并且对方极度不配合调节。
现在本人诉求如下:
1.如果村委认为查小龙可以收钱有没有法律依据。
2.村民把路拓宽了就可以设置路障拦路收钱吗,如果是的话,那人人如法炮制,都在自己附近的路设置路障那还有公共的路吗?
3.请有关部门查清事实,对查小龙这样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保证村民正常生产活动,响应国家号召构建和谐社会。
4.如果认定查小龙有违法行为,都是村委无法调节,有没有上级部门可以介入。难道村委调解不了,就可以让查小龙肆无忌惮的设置路障拦路阻挡村民正常生产吗?
5.如果调解有结果需要公开公告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