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庄***
网友您好,你反映的问题,经县农业农村局研读,现予以答复如下: 一、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和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是专门从事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的机构。 二、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规定的原则进行,且“必须在推广地区经过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和安全性。”,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与农业技术推广。 关于“秸秆与畜禽粪便腐熟还田新技术”这项农技推广应用,请直接与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和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两单位对接。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电话:0563—2384309 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电话:0563—5021503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泾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