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曹***
网友您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安徽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制发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优待证申请对象包括:1.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2.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3、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如您符合优待证申领条件,请携带身份证、退伍证、户口本、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如您已完成建档立卡且信息完善的,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如有疑问,请与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咨询,联系方式:0563-502220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泾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