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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张***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民警已与您电话联系,并告知您《安徽省户政规范》、《宣城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全市户政业务办理的指导意见》等政策内容,如您符合户口迁移条件,请携带相关证件材料至泾县政务中心泾川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业务(0563-5102802)。感谢您对泾县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泾县公安局
2023年2月28日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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