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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征集城区未命名道路公告

征集部门:泾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征集开始日期:2021-05-26 17:00

征集结束日期:2021-06-26 18:00

状态: 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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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

随着我县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新建道路不断增加,为方便群众出行,便利邮政、快递投递,需对城区部分的道路进行命名。为规范地名命名工作,现对城区部分道路征集名称,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与。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路名基本情况

此次路名征集的对象是泾县城区已建成未命名的道路5条。

二、道路命名规范和要求

1、地名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通名用字应能真实地反映其实体的属性(类别)。如:桃花潭(专名)路(通名)。不以单纯序数命名,禁止使用重叠通名,不单独使用通名词组作地名。

2、不以人名、企业名称作地名,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及外国人作地名。

3、地名应有利于人民团结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体现地方特色,反映自然与历史、人文与城市特色,展示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尊重当地居民使用习惯和意愿。

4、用字、读音必须准确规范,避免使用生僻字、同音字和字形、字音容易混淆的字。

5、城区主干道名称以本县的重点景区、山水等自然景观地名命名为主。次干道名称以重要乡镇和特色村地名命名为主。

6、建议名称应说明用名的理由和名称涵义,并标注汉语拼音。一路一名,名实相符,使用方便,以不超过四个汉字为宜。

7、征集的名称一经采用,名称的所有权属泾县人民政府。

8、本次征集道路名称的公告最终解释权为泾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三、奖励办法

征集名称一经被采纳,将按地名命名程序征求意见,完成审批,经县政府命名后,对命名者赠送精美纪念品一份,(应征路名名称如有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经命名者本人同意,将所命名道路名称和命名者姓名以适当方式统一对外公布。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26日   

五、联系方式

电话: 5100813    邮箱:jxmzjswk@163.com

联系人:      地址:泾县民政局(谢园西路6号)

六、征集路名位置图(详见附件)

泾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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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

为规范地名命名工作,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26日,泾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对城区部分道路征集名称,在第一次向社会征求部分道路名称的基础上,因疫情和汛情工作影响推迟,8月6日,又召开了由地名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部分地名专家、开发区管委会、泾川镇政府、相关社区参加的城区部分道路命名评审会,会议对城区部分道路命名进行了评审。根据会议要求,现将拟命名的5条道路,予以公告。


泾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