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部门:泾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征集开始日期:2024-03-13 15:29
征集结束日期:2024-03-18 15:29
状态: 已经结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指示要求,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泾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泾县2024年实施43项民生实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8日(由于《民生实事》需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制定,《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皖民生办〔2024〕1号)、《宣城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实施47项民生实事的通知》(宣民生办〔2024〕1号)等文件2月份印发,相关工作即将开展,时间紧,任务重,征集时间为压缩为5天)
二、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点击本文附件下载
三、反馈意见联系部门及方式:泾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5020536,电子邮箱:jxzfmsb@163.com或者在网站留言
四、对提出的意见需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电子邮件请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特此公告
泾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泾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的《泾县2024年实施43项民生实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24年3月13日至3月18日面向社会征集意见。本次征求意见,共收到6个县直单位共16条意见,其中15条意见已采纳,1条意见未采纳。
序号 | 县直单位 | 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县残联 | 第10项任务第2点“为132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改为“为132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或发放实物。” | 采纳 |
2 | 县教体局 | 量化分解标中19项资金来源改为省财政资金,20、21项资金测算分别改为“5”、“2.2”。 | 采纳 |
3 | 县卫健委 | 共同承担安心托幼行动,与县教体局反馈意见一致。 | 采纳 |
4 | 县民政局 | 第4项任务推进措施修改为 | 采纳 |
5 | 县司法局 | 第15项任务推进措施修改为 | 采纳 |
6 | 县财政局 | 量化分解标中15项资金来源改为省级资金65万,其他资金535万,16项资金测算删去“不低于”、资金来源改为县本级与上级资金筹安排,18项资金来源改为上级统筹安排,35项资金测算改为70,36项资金测算改为10,42项资金来源改为城乡供水一体化专项规划、环评及取水资源论证技术服务费47万,在2024年预算中安排,由财政承担。 | “量化分解标中42项资金来源”该条意见未采纳。 未采纳的原因: |